经对2026年第一季度我院填报过问或干预、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进行统计分析,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:
2026年第一季度,我院54人共填报5件执行“三个规定”等重大事项情况,其中,院领导1年,第一检察部3件,政治部1件,第二检察部、第三检察部、派驻莲花检察室、办公室均为“零报告”。
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检察院
2026年4月30日
粤公网安备 44120302000078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