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推进危险驾驶源头预防,从思想根源上遏制酒驾、醉驾等违法犯罪行为,强化交通安全法治宣传教育,2026年9月9日,鼎湖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应邀为凤凰镇50余名干部开展“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拒绝酒驾醉驾”专题法治宣讲会。

宣讲紧扣基层工作实际,干警结合近年来办理的党员、公职人员危险驾驶典型案例,详细阐述了酒驾和醉驾的认定标准、法律后果、社会危害以及对个人和家庭造成的严重影响,充分揭示了酒后驾驶的巨大风险和需要付出的沉重代价。针对“酒后挪车不算驾”“隔夜酒不算酒驾”等常见认知误区进行逐一澄清,并特别强调了公职人员触犯法律可能面临的附加职业风险,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交通安全弦,坚决摒弃侥幸心理,做到“开车不喝酒,喝酒不开车”,以身作则维护道路交通安全。与会人员纷纷表示,将深刻吸取教训,严守纪律规矩,以实际行动维护公职人员的良好形象。

此次普法宣讲活动既是鼎湖区检察院切实履行“谁执法、谁普法”检察职责、践行检察担当的具体举措,也有效提升了基层党员干部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法治素养,筑牢了拒绝酒驾醉驾的思想防线。下一步,鼎湖区检察院将持续聚焦基层需求,推动普法宣传走深走实,引导基层干部带头守法,为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贡献检察力量。
鼎湖检察提醒您:
严守纪法底线,拒绝酒后驾驶。
切莫心存侥幸,谨防酿成大错!
一审:伍亮 一校:任潮
二审:王沅昊 二校:曾艳芬
三审:陈汉坤 三校:李锦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