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规范开展干部选任工作,把好干部选任政治关、廉洁关。2021年以来完成办理检察官等级按期晋升3人、调整任命部门领导正职3人、提拔晋升副科职干部3人,晋升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1人。做好2021年度检察官遴选工作,推荐1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、通过考核考察的干警,现正待上级院审批。充分使用空缺编制补充专业人才。调入1名员额检察官,公开招录1名检察官助理,引进专业人才、优化人员结构,补充办案力量。
(二)做好领导班子建设,任命两名青年中层干部为党组成员,及时调整在同一班子任职年限过长人员,班子整体结构呈年轻化、专业化趋势。
(三)落实干部交流轮岗工作,配合上级院及组织部门安排,完成1名任职年限过长院领导的岗位调整,免去3名已达任职年限区管干部原任部门领导职务。
(四)推动队伍管理制度化、规范化。一是落实人员分类管理,参照有关政策文件精神,出台本院《员额内检察官等级按期晋升暂行办法》等制度办法,规范实施各类人员职级晋升工作,提高队伍管理制度化水平。二是建立完善本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制度,配合上级院业绩考评系统上线运行工作,形成科学的检察人员考评考核机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