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在肇庆市鼎湖区2023年度“五星级党支部”评选中,鼎湖区人民检察院第三党支部被肇庆市鼎湖区委组织部授予“五星级党支部”称号,是本次获评的全区33个五星级党支部之一。
第三党支部坚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认真落实“学思想、强党性、重实践、建新功”的党建要求,以创建“五星级党支部”为契机,创新党建业务融合方式,不断做深做实检察工作:
一是坚持政治理论与检察业务融合学。第三党支部坚持“党建引领业务、业务融入党建”的理念推动工作开展,引导支部党员干警从思想、理念上深刻认识和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、人民属性,正确把握检察业务的工作方向。
二是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。通过支部共建活动,上下联动聚合力,为办案实践服务,推动“党建+业务”相融相促、同向同行,不断扩大检察办案“同心圆”,引导党员干部把司法为民融入检察办案全过程。
三是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。以“一名党员就是一面党旗”为引领,建立一名党员先锋+一名业务骨干的“1+1”“党建+业务”办案团队模式。党员干部带头践行司法为民宗旨,带领支部青年干警从跟着干到一起干,打造“党建+业务”优秀办案团队。
创建“五星级党支部”工作中,第三党支部找准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融合点,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个案件,探索出“党建+业务”融入社会治理的新路径,取得良好成效:一个案例获评最高检通报表扬全国百件优秀案例,一个案例获评省级典型案例;所在集体成为最高检第七检察厅直接联系点,荣获全省行政检察业务优秀办案团队,获赠锦旗4幅;支部中3人次荣获省级表彰,3人获得市、区级荣誉。
一审:柯丁杰 一校:霍建华
二审:裴衍利 二校:覃荟轩
三审:梁秀玲 三校:刘娜